四、心理契约在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中的运用
心理契约是成就员工自我管理的发动机,在管理过程中,企业应当从员工的心理契约入手,有效地实现员工自我管理,提高自身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达到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境界。
企业应当如何发挥心理契约在实现自我管理中的作用?首先是在契约建立初期,帮助员工做好自我认知和定位,企业应当全面地向员工展示自己的愿景、理念和价值观,并使员工明确企业及其所在部门的现状及未来几年内的发展状况,为员工做好自我认知和定位提供全方位的有力的信息,从而使员工对自身的发展方向做出理性正确的判断。其次,在契约落地期,企业要开通多种方式多种层次的沟通渠道,形成互动的交流模式,针对双方关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协商,为员工实现自我激励奠定基础。企业不仅要在契约中提出适宜的物质利益目标,更应当引导员工将个人目标与企业紧密相连,产生为企业努力奋斗的内在动力,满足自我实现的最终需求。最后,在契约履行期有两个需要关注的事项,一是企业应及时考察实现程度,了解员工的合理预期在多少程度上已变为现实,尚未实现的是源自员工的能力问题,还是企业方面的原因;二是企业和员工都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契约,特别当企业的状况发生重大改变以致引起员工的心理剧烈波动时,高层的及时沟通能降低员工的心理负担,降低负面影响,有利于员工的自我调控。
综上所述,虽然心理契约只存在于员工的心中,但它的无形规约,能使企业与员工在动态的条件下保持良好、稳定的关系,使员工视自己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体,将个体的发展充分整合到企业的发展之中,开启实现自我管理的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