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

幼儿教育2018-07-14三水老师

(三)其他幼儿园报名时间原则上在5月9日至10日进行,5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幼儿报名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五)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六)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主办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实际,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录取幼儿。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尽量扩大面向社会招生的范围,协调好非本地户籍幼儿入园工作。

(三)各幼儿园注意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区教育局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同时在"黄埔教育网"公布招生相关信息。(详见附件4)

四、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