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备案的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就医,需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再带全部材料回参保地区县社保局手工报销),且住院“门槛费”上浮5%,报销比例按规定比例下浮5个百分点。
虽然办了备案,但在异地住院的医院还未接入全国结算网络,怎样报销?
即使是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在异地住院就医的医院如果还没有接入全国联网结算网络,就需要参保人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再带全部材料回参保地区县社保局手工报销)。
已经办好手续,但在异地就医时发现我的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怎么办?
第一次备案时,最好携带社保卡到我市区县社保局窗口备案,以便当面查验社保卡是否完好。异地就医时如出现这类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重庆市人力社保服务热线023-12333转人工进行咨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