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及定额报销标准
2.申请条件及程序
条件:参保人申请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规定。
●异地居住人员将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必备材料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认定。未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连续中断治疗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如需继续治疗,须由其就诊的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认定标准中列举的相关检查报告和情况说明。连续中断治疗一年以上的,如需继续治疗,须重新申请认定。
●参保人在门诊进行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的,须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获准后并立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次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参保人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因居住地迁移、病情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的,持已认定的《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定了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报销补偿标准。
二、城镇居民
1.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定额报销标准
2.申请条件及程序
条件:参保人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须符合《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规定。
●异地居住人员将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必备材料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认定。未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连续中断治疗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如需继续治疗,须由其就诊的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认定标准中列举的相关检查报告和情况说明。连续中断治疗一年以上的,如需继续治疗,须重新申请认定。
●参保人在门诊进行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的,须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获准后并立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次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参保人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因居住地迁移、病情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的,持已认定的《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