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定点管理。按照“先纳入、后规范”原则,先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机构(含村卫生室)合并,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
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全省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推行城乡居民医保“一卡通”
加强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数据库和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数据库,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医疗救助管理机构互联互通。推行城乡居民医保“一卡通”,推进医保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与基层医保服务平台和定点机构互联互通。实行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建立省、市两级结算平台和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加快实现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进度安排.2016年11月20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6年11月底前,省医改办会同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全省“六统一”实施方案。2016年12月15日前,各市(州)、县(市、区)制定出台“六统一”工作方案,做好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同步推行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基本制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