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近年来国家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额度逐年提升,比如2013年我市大病医保开始实施时,城乡居民医保各级政府补贴保费为每年28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60元/人,二档210元/人。而2016年政府补贴保费为每年410元,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110元/人,二档280元/人,由于大病医保保费来源于当年居民医保筹集的资金或历年结余基金,因此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的提高,而且国家规定今年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充实大病医保,使得大病医保的资金来源更加充足,政府有能力提高大病报销比例。
糖尿病、癌症等低额大病患者受益最大
三段整合成两段后,10万以内的报销比例会由40%增加到50%,也就是说同样的医治费用,报销金额更多了,一些患有相对低额大病的居民,比如一些糖尿病、癌症等慢性大病和重大疾病的患者,或一般性意外伤害住院的患者,受惠更为明显。由于只是其中10万以内部分增加了10%的报销,因此个人大病保险之外的个人负担部分不会有过于明显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