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救助标准如何?记者获悉,求助者最高可获得2万元救助资金。具体来说,个人自费部分在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给予5千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3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救助资金。此外,未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申请者可再次申请,但再次申请依据必须是新发生的个人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费用票据不可重复作为申请依据。
东莞:
多项支付比例高于全国水平东莞从2013年10月起建立了基本险、大病险、补充险的多层次医保体系,降低单位参保门槛,允许所有单位自主选择不同层次的医保险种。同时,在不增加缴费的基础上,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免费为所有医保参保人增设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
目前,东莞医保参保人缴费水平全省偏低,基本险职工个人缴费17.45元/月,城乡居民个人缴费52.34元/月。而基本险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95%(退休人员为100%),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30万元。具体支付标准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不足或等于5万元的,基金按95%(退休人员按100%)核付;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基金按75%(退休人员按80%)核付;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基金按55%(退休人员按60%)核付;1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30万元的,基金按45%(退休人员按50%)核付。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按不同的病种,基本医疗费限额从4000~60000元/年不等,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按80%)。门诊基本医疗费按70%报销,不设起付线和最高封顶线。
除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障外,在不增加缴费的前提下,同时享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如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10万元,由大病保险报销60%;超过10万元,可报销70%。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可达30万元。这一支付比例高于目前全国水平。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20%;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助30%;1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20万元的,补助40%。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的,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基金按90%核付;10万元以上的,基金按75%核付。
此外,东莞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高于全国。今年7月,东莞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3005元提高到3489元,财政补贴费率从1.5%下调到1%。按此计算,东莞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为479.79元,高于420元的全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