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医保整合并轨方案最新消息

医疗保险2018-08-12王新老师

2016年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30元,三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合一……近日,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同时也是全省医改工作推进会顺利召开,《2016年福建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发布,透露了我省卫生计生不少新举措。
  “三保合一”
  2016年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3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410元。同时,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年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5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基层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试点。
  同时,今年我省各地要将推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一项硬任务,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管理体制整合。随着这一制度的建立,也就意味着,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的合一,不再分城里人跟农村人。


  “三调一控”
  会议提出,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运行机制方面,实行“三调一控”。“三调”就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一控”就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比如,在人事制度方面,将省属公立医院现行的人事编制总量核定制度改为根据医院床位数核定人员总量,编制使用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保障医院对人员使用管理的自主权。
  关键词:健康福建建设
  会议提出,今年着力推动健康福建建设,注重在疾病防治与综合监督上下功夫。包括,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同时,此次会议提出,2016年,福建将推广厦门、长汀分级诊疗经验,省级确定9个重点联系县,加强监测与评估。
  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关于统一筹资政策,《意见》提出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至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此外,《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就业人口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覆盖人口超过13亿,但仍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四项基本医保制度。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说,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由于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分别由人社部和卫计委经办,《意见》提出要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一体化经办服务。国家卫计委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利于解决不同部门管理不协调、难衔接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增强基金的安全性和管理的规范性,避免重复建设、重复补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对于“并轨”落地的最终时间,《意见》强调,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
  另外,顾雪非认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是一方面,还需发挥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多项制度的合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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