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差异导致公平利用医疗服务难以实现。即使城乡居民待遇完全一样,也不意味着城乡居民能够公平享有同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因为城乡差异不会因为制度整合而一夜消失。城乡差异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城乡居民医疗需求差异。城乡居民两周患病率、两周就诊率、住院率等指标明显不同,说明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有显著差异。第二,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由于自付比例还比较高,城镇居民收入较高,决定了城镇居民将更多地使用医保基金。谁的购买力更强,谁就能从制度中更多地受益。第三,城乡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差异。尽管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后,定点医疗机构是相同的,但由于地理条件和就医习惯等因素,城乡居民选择就诊的医疗机构是不同的,即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的医疗质量是不同的,医疗费用也有较大差异。
统筹层次越高越好吗
我国新农合以县级统筹为主,城镇医保普遍达到市级统筹,6省(区、市)实现了省级统筹。但是不是统筹层次越高越好?日本有1.26亿人口,却有3500多个保险提供者,制度是“碎片化”的,而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绩效却非常高,处于全球前列。统筹层次高并不代表保险制度的优越。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风险调整机制(调剂金)以平衡基金池之间的风险差异。如果没有科学的风险调整机制,只是简单统筹,基金会从贫困地区往富裕地区流动;对于每一个基金风险池,参保人群疾病风险是不一样的,在筹资水平相当的情况下,用同样的考核指标去考核经办机构,不是一个特别合理的机制。
在提高统筹层次过程中,还要防范不同层级医保机构的道德风险,需要明确各层级机构的权责关系。假设简单地把统筹层次从县级提高到市级、省级,县一级经办机构可能就没有特别强的动力去控制医院费用了,这样基金的风险就变大了。
“家庭联保”是否有必要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没有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家庭联保。建有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中,绝大多数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同一家庭的成员享受同等(或略低)的保障水平,只有少部分发展中国家为实现全民覆盖才为非(正规)就业人员单独建制。那么,为何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家庭联保?
医疗风险的冲击对象是家庭而非个人。医疗风险并非仅对个人产生冲击,而是对患者整个家庭产生冲击。只要家庭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医疗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较低,整个家庭就难以应对医疗风险,从而抑制整个家庭的消费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