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济新政(2)

医疗保险2018-07-12李天扬老师

二是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此项新政的出台,旨在使更多参保家庭中的老人、病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均能共享职工医保个账权益。”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医保处处长倪沪平表示。

7月1日,义乌市率先在浙江省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型个人账户政策。

义乌市后宅街道72岁的叶大爷成了享受新政的第一人。7月2日,刚刚与儿子绑定社会保障卡的叶大爷,因身体不适在义乌市中心医院门诊就医,共产生2362.70元医疗费用,除去叶大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的513.93元后,他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了46.84元,他儿子的家庭型个人账户资金为他支付了1801.93元,现金支付为0元!

“个人账户家庭互济共享政策即便民又惠民,我患有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病,一年医药费要花上七八万元,以后,只要刷刷卡,儿子个人账户里累积的3万多元基金可以给我用,解决了一大笔医药费缺口。”叶大爷高兴地说。

新政另一个亮点,是开放使用医保卡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和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前提条件是只能动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待遇自行出资购买。

统筹基金,切记不要冒用

去年底,诸暨一对母女冒用丈夫(父亲)的医保卡买药,最终双双获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诸暨75岁的邹某患有高血压病30多年,长期吃药降压,因自己参加的医保报销比例低,遂让女儿周某冒用80岁丈夫老周的社保卡到医院配药,自2011年2月至2015年7月,合计报销药费11376.64元。诸暨市法院以诈骗罪对邹某和周某母女俩,均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根据新政,家庭成员该如何合理合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互济共享?

“家庭互济共享是个人账户里的结余资金,而不是统筹基金。简单来讲,即你账户里有钱多的,可帮助近亲属支付医保费用。而诸暨母女是冒用了亲属的医保卡,通过统筹基金再报销了1万余元,并不是直接用医保卡余额买药,这意味着母女俩在诈骗医保统筹基金。”倪沪平解释。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近亲属绑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或者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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