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提升阶段(2020年)。按照2017年、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认真总结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全面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市县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统一将医疗、医保、医药工作调整为1名领导分管。
(二)加强指导考核。建立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问题,大力支持各地探索创新。省政府与市级政府签订年度医改目标责任书,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查督办,对发现问题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对进展快、效果好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项目奖励,未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通报。发挥省医改咨询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政策研究,为综合医改试点提供智力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对改革举措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不断提高改革质量,使改革见到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举办培训班,加大政策培训,提高推进综合医改的执行能力和水平。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改革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信心,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