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提高收益水平(5)

医疗保险2018-06-22李一老师

二是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使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达到“三个一”目标,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疾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贫困地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积极提升中医药(含民族医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

三是强化人才综合培养。支持贫困地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引导贫困地区根据需求,合理确定本地区医学院校和医学类专业招生计划。综合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县乡人才一体化管理。根据贫困地区需求,组织开展适宜技术项目推广,依托现有机构建立示范基地,开展分级培训,规范技术应用。接收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到军队医学院校、医疗机构进修学习、联训代培。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的作用,构建推广培训服务平台,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水平。各地要制订政策措施,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贫困地区服务;探索基层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四是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拓展深化军民融合发展领域,驻贫困地区军队医疗机构要融入贫困地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贫困地区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实际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制订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落实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2017年前完成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加快健全贫困地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发挥邮政等物流行业服务网络优势,支持其按规定参与药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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