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的部署,着力破解医改难题,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结合实际,制定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推进健康陕西建设为引领,围绕一个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两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兜底线、强基层,加快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积极性,提高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突出三项创新(体制创新着眼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机制创新着重破除逐利性、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创新着力提高公平效率),强化四个联动(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攻克五个难点(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药品招采方式、建立综合投入补偿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统筹六大领域改革(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综合监管、支撑保障),全省同步实施、分阶段推进,加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中央在陕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国有企业附属医院和部队医院改革,建立覆盖全省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突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1.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建由政府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人员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决策、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和院长的选拔聘任、年薪标准、任期目标考核等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政府分管卫生的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