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大病医疗保险条例,巴中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5)

医疗保险2018-08-09李天扬老师

第十七条市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大病保险的统筹协调,建立大病保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大病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舆情跟踪、协调服务和督促指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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