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出新规,医保个缴比例或升,这是真的吗?快跟高教网教育来了解一下!
1月12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计算方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民意,医保个人缴费比例或上升。
据了解,以后将按10%(测算发现广州常住人均收入增幅)左右的增幅进行年度调整,但居民医保相关待遇、大病医保待遇、报销比例等没有变化。广州市人社局解释调整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更,调整“实属被迫”。
此次调整与居民医保基金无关
“此次调整与刚推行5个多月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没有关系,今年的居民医保是按个人152元缴费,政府资助380元进行筹资。第一季度的情况显示,基金使用量控制在基金池的1/4之内。”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说,基金无“收不抵支”的问题,但这一阶段性数据,与参保人就医时间节点有关。
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透露,根据测算,基金在2015年基本是足够的,到2016年是略有盈余,2017年度是盈余增加。此次调整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无关,没有像之前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而城乡居民医保的前身———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因大幅提升医保待遇、参保人数萎缩等因素,出现多年收不抵支情况,最终由财政兜底。
李程说,根据最近三年测算发现,广州市无论城镇、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均保持在10%左右,所以此次调整医保个人缴费额度也就确定在上调10%的幅度上,“到2017年底试行办法期满的时候,会考虑是否修改政策。”
错过参保时间一年内不能参保
由于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方案,早已明确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参保,否则视为放弃当年度的参保权。如此一来,仍有不少市民未能在期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情况也开始出现。他们错过参保期就全年“无保”的问题,会否因为此次修订而变更呢?
李程回应,在去年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出台之后,市人社局为全市各类居民人口共提供5个月的登记、缴费、参保时间,并把政策宣传做到村、居、校园,“对于这些错过参保期的市民,我很疑惑他(她)这五个月去干什么了?如果平时不参保,病时再参保的话,那么对于基金会有道德风险,对其他参保人也不公平。”
他表示,此次调整只涉及缴费额度计算方法的调整,不会放宽参保期限内未参保人群的参保问题。只有新生婴儿、年中失业人员、新近入户广人员等特殊群体,可以在年度中途参保,新生儿甚至可享受待遇追溯等优待。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提醒,在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参保开展后,对应市民还是应该要留意参保政策关闭的时间节点,及时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