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劳动力流动性和劳动力素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人口转入非农部门,提高劳动生产率。适时调整完善劳动合同法,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完善劳资双方公平决定劳动者报酬的机制。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等政策,提高劳动参与率。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企业、社会办学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建立健全与受职业教育的劳动人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直接进入市场,按科技要素实现价值回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入后补助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支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关键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创建知名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尽快修改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助推投资项目落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行地票制,农民宅基地还耕后,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变为资本,可携带入城投资创业,既有利于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也有利于消化房地产库存。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既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也有利于进城农民安居创业。
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这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举措。应围绕大中城市圈发展紧凑型城市,增加城市密度,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以发展大城市为核心,建立重点城市圈;以省会城市为辐射,培育发展若干城市带;以县(市)城区为中心,带动发展中小城镇群。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要与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改革升级农业补贴政策,减少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减少对农产品市场的扭曲。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口粮安全,通过部分进口解决国内其他粮食需求缺口,实施土地休耕轮作、农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修复,扩大农业适度经营规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释放更多劳动人口转移到非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