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可按以下两种方式缴纳2016年度医保费:
第一种是委托工商银行代扣代缴。参保居民可到任意一家工商银行柜面,办理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手续。如已建立社保代扣关系,可在2015年12月25日前,根据相应的缴费标准,将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存入已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的工商银行卡中,由工商银行统一代扣。
第二种是直接到工商银行柜面缴费。参保居民可在2015年12月25日前,凭“南京市民卡”或《参保登记表》到工商银行柜面直接缴纳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少量非现金业务网点除外)。新生儿办理当年医保参保登记后,可凭《参保登记表》直接到工商银行柜面缴款。
重要提醒
参保享受什么待遇?
例如,普通门诊的的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学生儿童”看门诊0-3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3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注意:参保居民在外地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承担,基金不予补助。
12月25日之前足额缴纳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凡在2015年12月25日前按规定办理新参保、续保验证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居民,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2016年度医保待遇。未参保、未办理续保验证、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不享受2016年度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