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需要参保人员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2016年我市居民医保新增医保待遇:按照国家建立普通门诊统筹有关要求,从2016年起我市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制度。
在定额包干基础上,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以及一级及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一定金额,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报市政府同意后发文实施。
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热线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