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保人员骗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退回骗取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视情节轻重暂停该参保人员十二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以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问: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住院了,可享受医保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给予交纳医疗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以生病住院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问:有参保人员根据政策理解,职工医保住院费用个人承担的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十、二级医院百分之八、一级医院百分之六;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居民医保个人承担的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四十、二级医院百分之三十、一级医院百分之二十。但最终在出院结算费用时为何并未达到这个标准呢?
答:实际上医保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四部分组成。除上述费用外,还有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费用(即门槛费);医保范围以外的费用(即自费费用);医保范围以内的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自负比例费用三部分费用。因此参保人员实际报销比例低于询问中的数值。据统计,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平均个人负担比例约为29%,居民约为49%。
基于这种情况,建议参保人员在住院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的向医生说明和建议使用甲类药品或自负比例低的药品和材料,这样报销的费用就会增加,自负费用随之降低。
9、问: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如何进入大病救助?进入大病救助后的报销比例为多少?
答:职工医保: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殊病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病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0—6万元(含6万元)为统筹基金支付,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基金支付,按医院级别分别为: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2%、一级医院94%;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6—30万元为大病救助基金支付,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基金支付96%。
10、问:职工医保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疗费用数额较大,能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