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政策全面实施后,原参加农合的240万人群也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纳入到大病医保保障范围。也就是说,近460万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将无需额外缴费,在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大病医保金额外支付50%;对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即超出18.28万元后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部分,由大病保险金额外支付70%。
截至2016年12月底,广州已有959名参保人享受到大病医保待遇,平均每人额外多报销6375元。
广州市医保局介绍,广州市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新范围及新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门特新政策新增乙肝、小儿脑瘫、肺结核、艾滋病等7个新项目。至此,广州医保门特项目多达13个类别共18个项目。
“门慢”转“门特”,乙肝报销额度提高3倍
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介绍,本次门特新政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如将乙肝、肺结核等多个常见病种纳入门特项目,惠及人群范围更加广泛,医保的普惠性更加增强。
乙肝是一种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治疗费用也相对较高。过去乙肝是医保“门慢”项目,即门诊指定慢性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每月最高可报销为150元和100元。而新政实施后,乙肝将由“门慢”转为“门特”,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对乙肝的报销额分别提升到600元和420元,报销额度较之前升幅超过3倍。加之乙肝发病率较高,这在很大程度满足了乙肝患者的医疗需求,解决了“门慢”项目待遇保障力度相对不足的问题。
伍锦明指出,新政实施后,对于门特患者的保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比如说肝移植抗排异、慢性再障性贫血治疗等门特项目,新政实施后月报销额度将分别有500元和1000元的升幅。
另外,心脏、肺脏、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过去参保人若选择在门诊进行,只能选择普通门诊统筹记账,每月最高报销额为300元,纳入门特范围后,该病种每月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为6000元,对该类参保患者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福音。
要享受门特待遇,必须先到指定医院审核确认
有关门特就医管理,市医保局介绍到,除急诊留观外,符合准入标准的参保人要享受门特待遇,须经指定定点医院(名单可通过广州医保管理网查询)确诊并审核确认。经确认的参保人须在指定定点医院中选定1家作为本人相应门特治疗的定点医院。选定医院一经确认,原则上一年内不能变更。
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在享受门特、门慢医保待遇的同时,不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