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所有参合人员均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对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参合住院患者给予再次补偿。
省级统筹即时结报走在全国前列
问: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如何领取补偿?
2016年度,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起付线为1.5万元,1.5万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至10万元 (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对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住院参合患者,实行即时结报和一站式服务。10月1日后,在我省即时结报医院出院的参合患者,其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在该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实行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结算。
问:《方案》提出我省大病保险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即时结报,这将给参合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并同步实行省级统筹和即时结报,是我省大病保险工作的亮点,走在全国的前列。实行省级统筹就是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大病保险资金的抗风险能力。实行即时结报意味着参合人员在省内即时结报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出院时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费用可直接从医疗费中扣除,简化了报销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就医补偿。
今年前9个月合规医疗费也能补偿
问: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定于10月1日全面启动,今年10月1日之前的住院费用是否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按照《方案》规定,参合农民在2016年1月1日至9 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也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患者可到参合地新农合办公室及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另外,为照顾一些常年在外参合患者的需求,《方案》规定,对于符合标准、当年又未能及时进行大病保险补偿费用结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参合地或省内居住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