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政策制度相关问题最新解读(4)

医疗保险2018-11-28李天扬老师

9、政策调整前、后我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调整前我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我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385元,按此计算,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调整为11万元。

10、政策调整前、后我市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调整前我市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职工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32429元,按此计算,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调整为20万元。

11、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医保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倒挂,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后,如何保证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降低?

  文件提出的处理办法是: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符合职工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的,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

12、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

  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顺产、助娩产、剖宫产)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700元/次的标准支付。

13、国家和省关于医保药品目录的政策是怎样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可对其中的部分药品调整并制定省医保药品目录,统筹地区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44号)。并配合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将基本药物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执行甲类药品报销政策。

14、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有哪些倾斜政策?如何认定其身份?

  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有两项倾斜政策:一是不设起付标准;二是统筹基金支付其住院医疗费用的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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