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考体育考试评价内容与规则(5)

扬州中考2018-06-12李一老师

4.体锻效果评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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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器材:50跑道四条,跑道线清楚。电动测试仪一部,发令枪一把,口哨一只。

评价方法:学生4人一组(至少2人),起跑姿势不限,起跑口令是:各就位——预备——鸣枪。犯规哨声召回,3次以上者取消该项考试资格。

注意事项:考生不得穿钉鞋参加考试,并在50起点等候处集合线后按道次顺序排队站好。考试中如意外(或其他人为因素)摔倒,经裁判长裁决后可补测一次。如故意摔倒(或撞人),则取消该考生50跑成绩。其他未说明的事项,按《田径规则》执行。

2)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标准沙坑1片(或室内使用电动测试仪)。

评价方法: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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