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5~2017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连续13年调整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530元增长至2270元左右;2017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我省同步调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45元左右。
历次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省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提高总体调整水平,确保全省参保人员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同时,我省通过积极推动改革,加强基金征缴,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会议要求,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力度,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今年这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挂钩调整
在定额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
3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4原工残退休人员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34元的,按134元调整增加。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