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发给退休人员全市统一印制的退休证;
3、本人凭退休证、户口本及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科办理退休费领取手续;
4、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退休人员,可凭退休证到原公积金交存部门办理支取手续;
5、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退休后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往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或街道社会保障所;
关于职工正常退休年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及超出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的工龄能否承认的问题,有关政策规定: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及退休年龄,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符合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超过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其超出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应予以承认,并相应计算有关退休待遇,其退休时间从审批机关批准之月计算,养老金从批准的次月起纳入统筹。
实际上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范围内就应该有劳动权利,现行的各种“减员增效”的办法和措施,事实上都是在违背劳动法,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