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退休年龄养老金如何计算,2016年娄底市养老金计算方法公式
根据湘人社发〔2013〕42号《湖南省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全市10.13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上调,增幅为2012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对象为已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5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在上述普调的基础上,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同时,对在职取得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进行适当的倾斜。
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娄底市企业社保处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参与调待的人员进行了摸底,对调待软件进行了测试,并于5月8日召开全市各企业社保经办机构调待相关人员会议,安排部署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及操作培训,确保5月底前调待完成并将1-4月增加的养老金补发到位
养老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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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 |
基础退休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
说明:通过本计算器,可以根据您上年度平均月工资及您所在市职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与现在年龄、打算退休时年龄、帐户累积的养老金额、默认个人工资增长率几默认职工工资增长率计算出退休后每月大致能拿基础养老金金额。 | |
计算公式:(仅供2006年1月1日后退休计算使用) | |
P=P1+P2+P3 P1=(W+Y)/2×N×1% P2=Q/计发月数 P3=Y×N×X 参数含义及解释: P—基本养老金P1—基础养老金P2—个人账户养老金P3—过渡性养老金 Q—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 W—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N—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累计12个月为1年) Y—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与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 X—计发系数,按1.3%取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