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贡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事项名称 | 市本级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
服务对象 | 市本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
设定依据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6号) |
受理单位 | 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
申请条件 | 自贡市本级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已停保,无欠费 |
申报材料 | 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代办的还需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1.参保人到政务中心社保大厅9、10号窗口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 3.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1)征缴经办人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信息表》;(2)征缴负责人核准后生成《自贡市社会保险转移支付通知单》,按财务基金转移流程办理;(3)征缴经办人将《信息表》传(寄)送给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工作日即时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参保缴费凭证》即时出具;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办理地点 | 自贡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自贡市高新区丹桂大街811号) |
咨询方式 | 1.服务窗口咨询:自贡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窗口。 2.电话咨询:0813-8201572 |
投诉监督 | 电话:0813-8212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