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养老保险2018-07-07李一老师

我们从线上征集了关于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发现大家对于养老保险转移的疑问比较多: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人需要转移养老保险,以及转移养老保险的相关流程,我们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仔细说明。

其实这个问题只是上一个问题的延伸,我们将把这个问题的回答作为举例,详解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

问题详解:

1、工作调动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人需要转移养老保险,以及转移养老保险的相关流程,我们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仔细说明。

2、在北京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因公、迁移等原因离开北京如何操作?

其实这个问题只是上一个问题的延伸,我们将把这个问题的回答作为举例,详解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

办理对象

在北京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因公、迁移等原因离开北京。

办理流程

1、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2、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3、发联系函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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