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保人员安置方案复印件;
4.社保经办机构需要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人员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因招聘录用、分配安置、调动委派等原因新增编制内人员的,参保单位应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参保登记业务。
参保单位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业务:
1.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参保申报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参保登记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停保续保业务申报表》(附件11、12、13);
2.新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事变动审批文件;
4.工资审批文件及审批表复印件;
5.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编制使用通知》复印件;
6.新参保超过5人以上的,单位还需填报《人员批量新参保模板》(电子表格);
7.社保经办机构需要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人员续保
停保人员由于停保原因消失需要恢复缴费或统筹内制度内人员调入等情况的,参保单位应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续保业务。
参保单位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业务:
1.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停保续保业务申报表》(附件13);
2.续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事变动审批文件;
4.工资审批文件及审批表复印件;
5.调入人员还需提供工资转移介绍信;
6.社保经办机构需要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人员停保
参保人员由于调动、参军、上学、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辞职、开除、失踪及单位合并、撤销、破产造成的人员流动等原因,需要暂停缴费的,参保单位应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停保业务。
参保单位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业务:
1.填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停保续保业务申报表》(附件13);
2.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人事变动审批文件;
3.工资转移介绍信或其他能证明参保人停薪时间的文件资料复印件;
社保经办机构需要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人员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