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媒体发布消息称,今年我省调整130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增加的待遇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此次调整,于本月完成。
2017年贵州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据介绍,我省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的,严格执行了国家规定的调整办法和批复的调整水平。
调整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2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增加待遇。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国家规定,本次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6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2017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5%增加。
倾斜调整
对2017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对新中国成立后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在此基础上,2017年底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