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宜昌市26.9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其中城区企业退休、退职人员11.6万人。
宜昌下月将待遇调整到位
根据鄂人社发〔2015〕16号规定,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省人社厅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记者从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5月份,城区符合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及1-4月补发部分将发放到位。
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此前已调
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之前,全省已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行了调整。
根据规定,从7月起,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享待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5元。此次调待是自2012年7月,宜昌市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国家首次对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调整。
目前,宜昌市共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20多万人,目前,待遇调整工作已正式启动,待遇增加及补发部分预计于4月底前发放到位。其中,城区调整对象2.81万人,城区基础养老金由原每人每月70元调整到85元,所有符合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均可享受不低于此标准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