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企业建立年金制度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层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实现养老金水平的合理适度增长。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为此,人社部门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尽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
此外,市人社局提醒,今年上半年(2016年1月1日-6月30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将从7月1日起,参照此次方案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而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此次方案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