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老保险政策【优秀篇】(7)

养老保险2018-08-30李一老师

9、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答:正常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能退还,但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可退还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出境定居,不再具备享受养老金条件的;未达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重复参保;参保职工调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后退休的。

10、个人帐户额就是个人缴费额吗?

答:个人帐户金额不等于个人缴费金额。若某个人参保人员2007年度缴费基数为10000元,其个人缴费额为10000×20%=2000元,则个人帐户本金为10000×8%=800元,个人帐户金额即为800元加上利息之和。

11、参保人员哪些基础信息变更了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维护业务?提交哪些材料

?答:参保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时间、业务办理变更时间等项目有误或发生变更时,应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维护业务。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职工档案》及档案中相关证明材料。

12、公务员在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后,怎样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答:公务员在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后,凭辞职手续和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办理养老保险费缴纳。其辞职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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