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新政策
作为直辖市的重庆,团结本市现实,对国务院拟定的养老保险相干政策,经核准做了顺应本市现实环境的修改,最新的重庆养老保险新政策首要是对参保缴费题目做了相干的详细划定,下面是具体的关照内容。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题目处理赏罚意见的关照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美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抉择》(国发[2005]38号)、《重庆市人民当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实验步伐>的关照》(渝府发[2000]48号)、原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元不按划定举办社会保险挂号不如实申报参保职员和缴费人为的处理赏罚意见》(渝劳社办发[2005]158号)、《关于个人介入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有关题目处理赏罚意见的关照》(渝劳社办发 [2005]159号)和《关于介入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多少题目处理赏罚意见的关照》(渝劳社办发[2006]248号)等划定,团结我市现实,经市当局赞成,现就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费有关题目处理赏罚意见关照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
(一)合用工具
用人单元职工或个人参保职员(以下统称参保职员)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元或个人参保职员提出申请,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考核切合补缴前提的,可治理补缴费手续。
(二)补缴尺度
1、对申请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时刻在5年内(含)的(从本人申请治理补缴手续的上一年起计较,下同),凭证渝劳社办发[2006]248号文件划定计较应补缴的根基养老保险费本金、个人账户利钱和统筹基金利钱。
2、 对申请补缴根基养老保险费时刻高出5年的(补缴时刻最早不得早于1993年3月),高出部门应补缴的用度按参保职员申办补缴手续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元职工均匀人为x本人各年度缴费指数之和x缴费比例(20%)计较(详见附件),不再加收个人账户利钱、统筹基金利钱及滞纳金等。
本项所“各年度缴费指数”,指用人单元职工响应年度缴费基数与对应上年度全市职工均匀人为(城镇经济单元职工均匀人为,以下统称社平人为)的比值;个人参保职员(如:机动就业职员、个别工商户及其雇工等)为本人申报的各年度缴费基数对应上年度社平人为的比值。详细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认真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