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对农村只有1个孩子或2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以后,发给每人每月不少于80元的奖励扶助金,其中只生育1个女孩的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对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340元的特别扶助金。免费为农村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十七、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在全省继续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设30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239个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继续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为每个行政村送一场正规演出。全省113个公共图书馆、120个文化馆、17个美术馆、143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632个公共电子阅览室、300个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2.1万多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全部实行免费开放。
十八、实施农村教育补助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含一年级新生学生字典),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流入地学生一样就读、入学、免费,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就地参加中考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向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不含县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生每年800元标准提供营养改善。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在校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享受2000元助学金。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省内部分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分别面向具备中职学历、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开展对口、分类招生,录取后,享有同等的在校和就业待遇。
十九、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行分类补助,标准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引导和指导贫困农户开展农房抗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