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本省范围转移,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二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转移的,由于涉及不同地区的财政平衡或者不同制度的基金平衡,所以在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时,既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还要转移部分基金。无论哪种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不会使之利益受损。
养老保险2018-08-16三水老师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本省范围转移,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二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转移的,由于涉及不同地区的财政平衡或者不同制度的基金平衡,所以在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时,既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还要转移部分基金。无论哪种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不会使之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