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养老金调整标准和规定方案

养老保险2018-07-22李天扬老师

2017年广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养老金调整标准和规定方案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120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按《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0元,并补发自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差额部分;

(二)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发放。

三、资金来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所需资金由原发放渠道中解决。

中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财政局

2016年广东企业养老金能涨6.5%?

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人社部规定这个调整水平是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2016年广东城乡养老金最新计算方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

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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