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缴费信息记载、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实现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管理服务,要加快实行互联网经办业务,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驻我省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由省人社厅负责行政管理、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
十六、加强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管理平台。省人社厅按照国家要求统一行政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管理和统一数据资源管理,实现职业年金信息管理、档案法制化电子化管理、公众服务一站式管理,同时在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人事人才管理、公务员管理、编制管理等方面实现资源互通共享及与财政、机构编制、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数据交换及业务对接,在数据安全和实时数据传输等方面满足多部门、多机构、多用户的联合管理需要。
十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我省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细化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测算论证,形成适用于全省的视同缴费指数表,确保改革前后待遇平稳衔接。做好任务分工,指导市(地)、县(市)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各市(地)、县(市)要成立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督办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二)做好测算分析和业务培训工作。各市(地)、县(市),各部门要配合省人社厅、财政厅做好测算分析和业务培训工作,抓紧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各市(地)、县(市),各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四)明确实施工作进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实施。各地要按照全省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工作方案,确保全省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