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135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延伸阅读】
下月起,全国将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将执行新政;同一银行的开卡数量将得到限制……大批新政全面实施的同时,我省百姓或将迎来养老金“十二连涨”,沈阳市医保参保人就医无需再携带医保本。
【医保】
沈阳医保参保人员
就诊无需医保本
为简化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手续,自2016年4月1日起沈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停止向参保人员发放《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也就是医保本),已发放的《就医手册》仍可继续使用,沈阳市将逐步过渡取消《就医手册》的使用。下月起,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和登记住院时,可直接出示社会保障卡办理;如使用医保卡挂号的,还需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手册》在过渡期仍可以用于参保患者身份核实)。携带医保本就医不再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必要条件了。
沈职工退休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至6年
下月起,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在沈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将发生调整,采取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17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4月起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采取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6年;以此类推,至2025年1月1日,医疗保险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