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2.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
2016年四川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5)2014年年度内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四)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四川省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2015工伤保险调待已完成,6万余名相关人员受益。小编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待遇调整后,企业离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74元,工伤保险待遇月人均增加227.75元。
8月下旬,国家和四川省决定,从2014年10月起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统一部署,四川省各级社保机构组织专人核对基础信息,于9月底全面完成四川省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因水平调整而补发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账。四川省共9160名企业离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均月增加674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3302元。根据有关政策,离休人员除享受社保机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外,财政部门还按规定为其发放地方津补贴。
根据2015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要求,截至9月底,所有待遇均足额发放到位。符合本次调整待遇对象52967人(含供养亲属),月人均增加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7.75元,增长11.48%,调整后月人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2211.12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配偶)9213人调整抚恤金,月人均增加抚恤金130元,增长12.23%,调整后供养亲属(配偶)月人均抚恤金1192.55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其他)7092人调整抚恤金,月人均增加抚恤金130元,增长12.85%,调整后供养亲属(其他)人月均抚恤金1142.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