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热点关于养老金改革,养老金并轨解决公平性问题(4)

养老保险2018-06-01王新老师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年积弊,加上老龄化加剧、地区不平衡、人口流动增多等问题,不少人也有着“养老金出现缺口”的担忧。对于这一点,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日在记者会上算了一笔账: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到了2020年将下降到2.94:1,到2050年将下降到1.3:1。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持乐观态度,“1998年的时候每个月只有471元的养老金,到去年年底已经达到了2050元,涨了4倍多。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我想是应该可以有更好的预期。”他说。

对话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养老金并轨是为了解决公平性问题

对话人: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主持过一系列有关养老保障的课题研究,是参与我国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主要专家之一。

北青报:养老金“双轨制”是怎样一种制度?它在我国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金维刚:“双轨制”主要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导致的待遇差的问题。我国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由来已久,实际上针对其改革的探索,也已经超过了20年。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使企业职工的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随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进行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以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不彻底”的。

北青报:这个改革的过程是怎样的?

金维刚:1991年,国务院决定在城镇企业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2年,就开始在一些地方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所以其实在此次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全国各试点地区有2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北青报:当时为什么没能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员工一样,同步养老待遇?

金维刚:虽然做了改革试点,但是这些试点地区仍然延续原来的退休保障制度,实行退休费待遇计发办法,与个人退休前的工资标准挂钩,待遇与缴费没有关系,因此这种改革不彻底,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北青报:改革的阻力存在于哪里?

金维刚:与所有改革所面临的普遍问题一样,养老金“双轨制”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症结在于利益分配问题。改革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触及到深层次的利益问题,其中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退休费待遇制度的情况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来说待遇是很高的,所以没有改革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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