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允许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2)

养老保险2018-06-17王华老师

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

2011年6月30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

补缴费用

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

一次性补缴标准可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不超过1万元

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某男,56周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补缴11年),之后继续按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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