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方面,对于一些企业来说,适当延长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起到督促缴费作用。因为现在有一些企业缴费年限过低,最低缴费年限期满之后就立刻与职工断绝了劳动关系,职工不能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所以延长最低年限对企业也有刺激作用。
虽然业内专家纷纷认为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好处多多,也是情理之中,但很多缴费者并不这样认为。且对于没有稳定工作的人来说,反对声音强烈一些,为延长最低缴费年限可能会加重生活负担。还有一些缴费者认为,这只是为了弥补养老金缺口、缓解养老金压力。并质疑,前人改革所带来的代价为何要由自己承担。便由此产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存在意见的分歧。
对于如何做好分歧的协调工作,朱铭来认为,主要还是由于一些宣传的工作没有到位。在改革前让民众了解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并在改革后,用数字说话,让民众看到养老金在提取额度上确实有所增加。现在还只是要求民众加大责任和义务,并没有说明这之后会带来怎样的好处。这就需要由社保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让民众认识到延长缴费年限的利弊,才能更好地做好后续工作。
另外朱铭来认为,最低缴费年限的延长还是要有一个缓冲的过程,需要逐步地延长,第一步首先延长三年到五年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