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老人自杀现象频发,一旦失去劳动能力,又无儿女赡养,只好等死或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样是中国公民,为什么有的人老了只能自谋生计或靠养儿防老,有的老人却可以在公共财政的供养下丰衣足食?
有一种观点是,养老金不能做成大锅饭,也得按贡献大小分配,因此养老待遇有差别很正常。姑且不论公务员对社会的贡献是否大于农民,但现代社会收入分配的常识是,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养老金无疑属于政府转移支付的二次分配,因此公平是第一要义。那些在职期间的高收入者纵然对社会的贡献较大,其贡献在一次分配时已经体现,如果退休之后还要比其他公民获得更多来自公共财政的惠顾,就是不合理的。为什么二次分配要讲公平?因为国家有义务让每个公民过上有尊严的老年生活,这里的“尊严”只与人的年龄这一自然属性有关,与身份、职业、社会地位、贡献大小无关。
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决定了养老制度只能是“一轨”,而不是“多轨”。如果允许有差别,也只能是基于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原则,允许因缴费年限不同而产生的些微差别。当然,不同的社会阶层都有权利为自己争取比“一轨”更好的养老待遇,但这个“更好”只能依靠个人努力,比如你可以去买商业养老保险,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比一般人更优裕,而不能多花纳税人的钱。
这些年“养老金并轨”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遗憾的是,虽然“并轨”也进入了决策层的视野,但总不如“延迟退休”来得猛烈。养老金并轨,虽然官方承认也是趋势,可迟迟不见动作,甚至在怎么并轨八字还没一撇的时候,就有各路专家开始为并轨之后的既得利益群体操心——有提出要给退休公务员建立职业年金、廉政年金的,还有建议先给公务员涨工资的。如此犹疑,并轨要等到何时?
纵然有一万条理由要推行延迟退休,也得以养老金并轨为前提,毕竟,延迟退休只是关乎养老金的累积效率,而并轨则关乎社会公平。对养老制度而言,公平比效率重要一百倍。只要养老金一天不并轨,延迟退休就不可能赢得大多数民众的理解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