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宣传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各项政策,针对群众关切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改革工作,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三)认真做好培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和经办管理培训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全省统一要求,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工作,帮助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策和经办管理流程,提高贯彻落实的水平和业务能力。
本意见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此前省政府公布的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本意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