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在定额调整中,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中,每人月增加30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中,按2016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据统计,今年为全市4697名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65.5元,提高待遇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860元。
我省连续出台政策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7月1日起三类企业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
近日,为妥善处理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山东省连续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相关政策。其中包括三类企业职工可补缴养老保险,严重困难企业可缓缴保险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申请延长缴费等。6月10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科了解到,东营市已经接到正式文件通知,将按照通知要求,201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相关通知规定,补缴养老保险三类人员为: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同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对于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东营市是山东省地级市,成立于1983年10月,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位于山东省东北部、黄河入海口的三角洲地带,东经118o5′,北纬38o15′。
东营是古代大军事家孙武的故里。山东地方代表戏曲吕剧的发源地。中国第二大石油工业基地胜利油田崛起地。被评为中国“六大最美湿地之一”。
1982年8月山东省政府向国务院请示成立省辖地级市——东营市,1982年11月10日国务院以〔82〕国函字249号文件批复了省政府请示,划原惠民地区的垦利、利津2县,广饶县的4个公社,沾化县的4个公社,博兴县的1个公社和3个大队,成立省辖地级东营市。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以〔83〕国函字175号文件批复了山东省政府请示,把广饶县划归东营市。1983年10月15日,召开东营市成立庆祝大会,东营市正式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