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相关知识解读(2)

养老保险2018-11-27王华老师

三、参保人员是否能够退保?

今后参保不得退保

  通知这样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那么,没有达到领取条件的怎么办,会不会其缴纳的养老金就烂在账户里取不出来了?现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审,其中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

四、 农民工是否有选择加入哪类保险?

可权衡加入城镇养老保险还是新农保

  目前很多农民工退休后都可能会选择返乡,只要符合条件,农民工可以自由选择享受城镇养老保险还是新农保。未来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还在讨论之中。

五、多地参保的,如何领取保险待遇?

明确领取待遇地唯一性原则

  办法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六、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全国统一计算

  办法第七条规定,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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