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老人,由本人或其亲属向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
怎么买?标准如何?
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满意度不足85%的终止合同
兜底居家养老服务花多少钱合适?《办法》明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标准,以提供服务覆盖的对象人数计算,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省级财政按最低标准的35%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办法》要求,购买主体应通过招标、比选等各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确定购买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订立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服务承接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民政部门应对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测评,对年度服务满意度低于85%的,应暂停与该单位续签购买服务合同。满意度是指老人对服务的主观感受,老人满不满意既是政策本意,也应该是评价依据。李建军同时提醒,政府评价和老人评价不能相互替代,而应该由政府评价卡住准入门槛,再确定合理的合同周期,最后由老人的评价决定承接主体的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