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以房养老 试点有望进一步扩容(2)

养老保险2018-11-27李一老师

  据报道,就在上周日,幸福人寿副总经理曲和磊在一次论坛上透露,作为首家向保监会上报方案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设计的以房养老方案为非参与型反向抵押保险,房屋增值收益全部归投保人所有,而保险公司将定期评估房屋价值,承担房产可能下跌的风险。

  他还指出,目前设定方案在确定老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额时,会考虑到房价预期上涨的部分,而当房价下跌不超过某一范围时,养老金不会调减。

以房养老模式仍待多重考验

  对于多数险企迟迟没有推出以房养老方案,某中型险企负责人表示,主要是目前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特别是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而且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条款也都在考虑范围之内。

  一位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此次四地以房养老试点为期两年,政策出台后尽管多家公司在推进,但进程相对较慢,以房养老这种新模式还面临着诸多挑战,首要问题就是观念上的问题,再加上我国房屋产权只有70年,这也是机构参与以房养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日,一份《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5)》显示,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期,2016年老年人口数量已达2.02亿,人口老龄化水平达到14.9%。据预测,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4.8亿,几乎占全球老年人口的1/4,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

  面对这种趋势,我国的人口结构将会出现很大变化,以往的养儿防老等观念也都受到冲击,目前一些老年人也在尝试社区养老,以房养老却始终存在争议。有某体报道,四川以房养老第一人就称与当地社区管理机构签订以房养老协议后,生活质量无改善并已后悔。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如果保险业介入以房养老,其业务流程将较为复杂,期限较长,涉及领域广。

  不过,不少业界人士仍表示,以房养老值得尝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教授杨燕绥就认为,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方式,未来仍有部分人会选择,目前可以从有房产、无资金的高龄失能老人群体做起,建立老年人、商业机构和政府三方合作的中国式以房养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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