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企业退休职工2015养老金政策调整方案
2016年山东青岛市借山东省两项制度合并实施之机下发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个人缴费标准从原来的9个档次调整为12个档次,最高档从2500元每年调整为5000元每年。只要参保居民正常缴费,政府每年给每人补贴30元,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也有调整提高。
2016年,青岛社会保险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各项政策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市人社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年青岛共征缴企业五项社会保险基金264.4亿元,同比增幅9.9%,超额完成本年度市政府工作目标。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缴费人数分别净增12.1万、14.6万、6.1万、7.7万和6.7万人,均完成全年社会保险扩面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2.2万人。
2016年,青岛连续第九次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245元,达到2268元。全年共拨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56亿元,同比增幅22%。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全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24.1亿元,同比增长23%。
2016年,青岛实施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全市共有11.7万人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基金13.8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动了社保城乡一体化建设。
在医疗保险领域,去年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政策范围内53个门诊大病病种报销比例达到81%,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达到91%,城镇居民达到77%;建立了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医疗保险年度最高保障额度城镇职工达到80万元以上,城镇居民达到77.2万元以上;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让近2.9万人享受到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合计1.82亿元;全市2万多人享受到了护理保险待遇,护理保险基金支出2亿元;全市门诊统筹签约已达142万人,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近2.57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6%左右,现已初步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2016年,青岛连续七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现为每人每月830元。连续八年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其中,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达到2139元,护理费达到101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达91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2016年的平均每年12万元提高到现在的49.13万元。实施生育医疗费结算新办法,分娩医疗费实现了统筹范围内零负担。